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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漳州东山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公告

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1-09-27 16:29 福建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1.公办学校申请人由所在学校负责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如实提交申请注册材料。所在学校负责确认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见附件2、教师资格证原件、学校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年度考核材料等)的真实性,逐一确认《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信息的完整性并签署确认意见,同时还需登录信息系统对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给出确认意见。

2.学校在10月28日前将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纸质盖章和电子文稿报送县教育局。

(四)县级初审:10月22日-11月8日

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学校报送的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在信息系统中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根据注册建议给出注册结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依法组织调查,并依据调查情况给出注册结论。11月8日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报漳州市教育局网上复核。

(五)市级网上复核:11月9日-11月21日

市教育局负责对县教育局上报的注册结论建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过注册信息系统报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六)省级终审、发放注册贴

县教育局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注册结论分别在申请人的两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标明注册结论并加盖公章,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教育行政部门归档保存;同时在其《教师资格证书》的附页上粘贴相应的注册结论的“注册帖”,加盖公章,并返还《教师资格证书》。

三、政策规定

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17〕64号)要求执行。

联系人:俞碧娟,电话:5889391,邮箱:jyj5889391@163.com

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插入电子照片再打印)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表现鉴定表
3.2021年漳州市教师资格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

东山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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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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