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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http://chongqing.hteacher.net 2021-12-09 10:05 重庆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下面是四川省近几年的有关“教育法律关系”的部分考试试题的收集,供大家自我测评和练习使用。

一、判断题

1.某高三学生因不满老师的批评教育,在网上公开辱骂老师,造成恶劣影响,被该老师起诉至法院,这一法律关系中,学生是客体,老师是主体。( )。

1.【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构成。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主体是学生与教师。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题干中学生是客体这一说法不正确,故本题说法错误。

2.张老师因生病住院请假一个月,学校将他所带班级交由李老师代管,代管期间张老师与该班学生的教育法律关系消灭。( )

2.【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义务的终止。题干中张老师与该班学生的教育关系发生变更,而不是消灭。故此题说法错误。

3.教育关系中的所有社会关系都要由教育法来调整。( )

3.【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教育法律关系为特殊的法律关系,是经过教育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调整所有的教育关系中的社会关系。故题干说法错误。

4.《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有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这说明权利关系主体对权利和义务都不具有可选择性。( )

4.【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含义。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可选择性。义务是法律规定的行为人不得为或应当为的,是法律对公民或法人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具有不可选择性。所以题干说法错误。

5.如果学生违反纪律,教师可以给予其警告或记过等处分。( )

5.【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学生与教师是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不能给予学生行政处分。有权对学生做出警告或记过等处分的权利主体是学校。故本题说法错误。

二、单项选择题

1.中学生林某喜欢做些小发明。近期他发明了一种可调节型手机支架,张老师觉得很有创意且非常实用,很好地解决了网络授课中画面抖动的问题。于是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将此项小发明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林某知晓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主张张老师侵犯了自己的发明权。在这一法律关系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张老师是主体,林某是客体

B.林某是主体,张老师是客体

C.张老师和林某是客体,支架发明是主体

D.张老师和林某是主体,支架发明是客体

1.【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三个,即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教育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题干中的张老师和林某都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支架发明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故此题选D。

2.下列关于教育法律事实、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法律规范三者之间的关系描述,不正确的是( )。

A.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律事实导致的结果

B.教育法律事实是判定教育法律规范是否形成的依据

C.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关系的表现

D.教育法律事实是引起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直接原因

2.【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事实、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法律规范三者之间的关系。教育法律规范是确认教育法律事实的依据,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前提。故B选项教育法律事实是判定教育法律规范是否形成的依据说法错误。

3.在教师聘任法律关系中,受聘教师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是法律固定的,与之对应聘任者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也是固定的。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这种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是( )。

A.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B.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

C.绝对教育法律关系 D.相对教育法律关系

3.【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根据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教育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绝对教育法律关系和相对教育法律关系。题干中,受聘教师和聘任者是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都是固定的,这种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是相对教育法律关系。A、B两项的分类不符合题干,C项不符合题意,均排除,故本题答案选D。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具有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权利。李老师对班上的小刚近期的学习表现做出评价,这里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A.教育物质 B.教育活动 C.精神产品 D.评价方法

4.【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具体包括三种:一是一定主体的教育活动,即各种有关教育行为;二是一切用于举办教育事业的物质;三是精神产品。题干中,教师具有评价学生成绩的权利,那么教师根据这项权利做出的评价行为就属于客体中的教育活动。ACD三项均属于客体,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择B。

5.教育法律关系是一种特定的( )。

A.政治关系 B.经济关系 C.社会关系 D.文化关系

5.【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定义。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有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ABD为干扰选项,故本题选C。

6.下列关于教育法律关系的描述,错误的是( )。

A.权利和义务不一定是对等的

B.权利和义务对其主体来说,具有可选择性

C.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由教育权利和义务构成

D.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一种成对的相互依存的关系

6.【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以及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教育法律关系成立具有单向性,教育法律关系的成立主要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单方面决定,而不以相对人是否同意为条件,所以主体不能够选择权利和义务。故B项说法错误。

7.学校上课铃响后,教师根据事先准备好的教案内容给学生上课。在此情景中,下列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的是( )。

A.教师与学生 B.学生与学校 C.教师与学校 D.教师与教案

7.【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三类: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包含物、行为和智力成果。教师、学生、学校是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是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教案是教师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教育法律关系中的客体。综上所述,ABC均不符合题意,故此题选择D选项。

8.以主体的合法行为为基础,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手段的教育法律关系是( )。

A隶属型教育法律关 B.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

C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 D.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

8.【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关系。C选项调整性教育法律关系是按照调整性教育法律规范所设定的教育关系模式,主体的教育权利能够正常实现的教育法律关系。题干中,以主体合法行为为基础,不需要适用的法律制裁手段是调整性的教育法律关系。因此,C选项正确。

9.张敏,16周岁,初中毕业,在某餐馆全职打工养活自己,偶尔还给家人生活费。张敏在行为能力上属于( )。

A.无行为能力人 B.限制行为能力人

C.准行为能力人 D.完全行为能力人

9.【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能力。根据行为人是否成年、智力是否正常是有无行为能力的标志。据此,行为能力制度将自然人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三类。题干中明确说到张敏是靠自己打工养活自己,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具备了独立的经济能力,所以他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故此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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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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