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teacher.net 2019-06-18 16:39 教师招聘网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按本招聘细则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guizhou _edu)、“铜仁市教育网”(www.jyj.trs.gov.cn)、“碧江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bjq.gov.cn/)、“碧江微教育”(微信号:trbjjy)上,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所留手机号无法接通后果自负。
(四)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学生档案提交到碧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生档案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并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咨询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铜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856-5230541、5230161
碧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856-5420838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
陈老师13297924424
何老师17685308117
七、保障政策
我区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区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由我区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工龄和教龄自2019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我区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教师管理
(一)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碧江区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碧江区教育局负责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三)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特岗教师的档案须迁到碧江区教育局。
(五)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不得参与国家公务员或其他招聘考试和调动工作。
九、监督投诉
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碧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856-5281231。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本《实施细则》铜仁市碧江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碧江区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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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
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应界定目录 |
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 |
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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